咸阳市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及招生人数公布→
原标题:咸阳市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及招生人数公布→
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全市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及招生人数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经市教育局及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审核,2022年全市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招生人数已经确定,现予公布。并就严肃招生纪律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县市区、中小学校严格落实。
一、坚决禁止违规招生。
不在市上公布的具备招生资格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名单内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严禁学校组织或通过培训机构变相组织提前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
二、严格执行招生程序。
各县市区和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市上统一规定的时间节点、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招生工作,不得随意推迟。所有民办学校和城区公办学校都必须通过网上报名,按规范程序招生。超计划、违反程序招生的,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任何学校不得学期中间违规接收插转生、借读生。
三、切实加强学籍管理。
秋季开学后,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在规定时段内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为违规招生建立学籍。
四、加大处罚问责力度。
县市区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学校校长予以免职,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附件:咸阳市2022年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及招生人数
咸阳市教育局
2022年6月30日
咸阳市2022年具备招生资格的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及招生人数
表(一) 一年级
县市区
学校名称
招生总数
直升
招生数
本县市区内招生数
本县市区外招生数
备注
秦都区
(5所)
秦都怡心学校
250
26
224
咸阳秦宝中学
225
225
政府购买学位
咸阳玉泉学校
200
200
政府购买学位
秦都林凯城小学
280
144
136
咸阳高新存志学校
360
176
184
渭城区
(1所)
咸阳王敏寄宿学校
80
80
武功县
(1所)
武功县华龙学校
50
50
泾阳县
(1所)
泾阳云阳英才完全小学
90
90
乾县
(2所)
乾县城关街道办西关小学
35
35
乾县城关街道办小天鹅小学
20
20
兴平市
(7所)
兴平市黄河小学
75
75
兴平市天天才艺明日小学
71
71
兴平市育新小学
25
25
兴平市华英小学
45
45
兴平市汉英双语小学
30
30
兴平市华茂学校
72
72
兴平市天骄英汉小学
25
25
彬州市
(1所)
彬州市小天鹅寄宿制完全小学
90
90
表(二) 七年级
县市区
学校名称
招生
总数
直升
招生数
本县市区内招生数
本县市区外招生数
备注
秦都区
(4所)
咸阳启迪中学
1200
103
768
329
咸阳秦宝中学
180
153
27
政府购买学位
咸阳玉泉学校
200
170
30
政府购买学位
咸阳高新存志学校
350
74
193
83
渭城区
(1所)
咸阳王敏寄宿学校
90
63
27
兴平市
(3所)
咸阳博华中学
25
25
兴平市金城实验学校
120
120
兴平市华茂学校
158
158
永寿县
(1所)
咸阳启迪中学永寿分校
150
150
备注:
1.“直升招生数”指小区业主子女、特殊群体子女等。
2.“政府购买学位”指政府按照与民办学校核定的学费标准及招生计划,由财政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入学学生的家长免交学费。
来源:咸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