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
近日,西宁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从优化国有土地供应、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支持合理住房信贷、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等15个方面提出若干举措,为西宁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打牢基础。
据了解,根据《西宁市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措施》,土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加强部门协同合作,拿地即开工、交房即办证。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将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按揭及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按揭及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2022年12月31日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按时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义务的,可适当延长商品住房交付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夫妻双方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70万元。压缩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间至1个月以内,全面推行“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积极开展异地贷款。
同时,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暂缓执行住房上市交易限制,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支持多元化住房需求。实行领导包保服务机制,加大项目要素保障力度,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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