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30万元拉萨公安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西藏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拉萨市公安局自7月4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并给予一定奖励。目的是为了发动群众积极踊跃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筑牢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
记者从拉萨市公安局了解到,该通告明确了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的要求:举报、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和内容,举报违法犯罪行为要有相关证据材料,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举报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履行作证义务,如实提供证据证言。
关于对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的奖励标准,拉萨市公安局也给出了具体的规定:拉萨市公安局将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根据拉萨市公安局情报奖励办法和线索实际作用效果,坚持奖不虚设、及时兑现的原则,分ⅠⅡⅢ类给予物质奖励,根据线索价值一次性发放3000元至元的奖金。其中,举报线索有效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查获一般违法犯罪案件的,奖励3000元至20000元;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侦破较大违法犯罪案件的,奖励20000元至元;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直接破获或预防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的视情奖励元至元。
此外,举报人应当自收到拉萨市公安局领取奖金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拉萨市公安局或提供银行账号转账等途径领取奖金。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因线索查证工作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拉萨市公安局不接受社会对奖励情况的咨询。举报线索经查证不属实的;线索指向性不明,无法查证的;举报线索已经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者正在侦查的;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等情况将不予奖励。
据了解,拉萨市公安局会对举报人采取保护措施,同时,举报人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及其真实姓名、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保密;威胁、报复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充分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各项权利;举报人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市民朋友们,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方式和途径一定要牢记!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举报:向执勤民警举报;直接到拉萨市公安局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0891-举报;邮寄信件举报:拉萨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收),邮编:,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东路7号。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