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员工”案被告获刑将上诉代理律师:醉酒程度认定是关键
6月22日,广受关注的“前阿里女员工被猥亵案”迎来进展。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6月23日,张某代理律师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他们主张对前阿里女员工周某酒醉程度的认定,达不到“无意识而不知反抗”的状态,基于此事实,无法认定张某对周某实施强制猥亵。
案件宣判后,本案中的前阿里女员工周某称,等这一判决等了太久,很委屈,很难过,但没有人与她共情。
法院最新情况通报
被告方表示将上诉
据济南中院6月22日消息,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27日晚,张某在参与宴请时与被害人周某初次相识,趁周某醉酒之机,在餐厅前台附近及包间内对周某实施猥亵行为。次日7时许,张某到周某所住酒店房间内又对周某实施猥亵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之机猥亵被害人,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张某犯强制猥亵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张某无认罪、悔罪表现,应依法惩处。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6月23日上午,张某妻子纪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2日上午她以家属身份进入法庭旁听,其丈夫张某以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庭审,法官宣判后,丈夫当庭表示上诉。
据纪女士此前在社交媒体发声,2021年7月27日晚酒局上,周某和丈夫张某曾在酒桌上有亲密举动,且去周某酒店房间也是周某通过语音电话邀约。纪女士表示,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主要是基于认定周某“醉酒”这一状态。他们提出上诉则认为,周某的醉酒程度,并未达到神志不清的程度。
张某代理律师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冯延强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其代理人张某已提出上诉,他们目前正着手准备诉状,将适时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主张对周某酒醉程度的认定,达不到无意识而不知反抗的状态,基于此事实,便无法认定张某对周某实施可强制猥亵,他将为张某做无罪辩护。
当事女子称判决等了“太久”
2021年8月,原阿里女员工周某的8000字控诉长文受到关注。8月10日,该案被立为强制猥亵刑事案件。此后,周某长文中指控的王某文和张某都被采取强制措施,王某文被“监视居住”,张某被羁押。
2021年8月14日的情况通报
王某文为周某上司,系本案中另一关键人物。根据2021年8月14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所发布的通报,王某文和张某都涉嫌强制猥亵罪。根据通报,王某文曾四次进入周某的酒店房间,并在第二次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并且购买了避孕套。
但在2021年9月6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又发布通告表示,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周某曾向媒体表示,期间受到网友恶意抹黑,说她是商业间谍、陪酒女,并将该案描述成“为了销售业绩自导自演”,说她和上司王某文与张某有不正当关系等,这些毫无依据的谣言对她造成了极大伤害。6月22日,该案宣判后,当事人周某回应媒体称,这封判决书,她等了太久太久,很委屈,很难过,但没有人与她共情。
判决书
据纪女士提供的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和法院认定周某饮用白酒后,出现步态不稳、呕吐、上身倒伏在张某身前、部分失忆等表现,以上事实有在案多方证人证言,及监控录像等证据予以证实,且被告人张某到案后亦供述其明知周某已是醉酒状态而对周某实施了猥亵,足以认定被害人周某因醉酒处于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状态。据此,被告人张国及其辩护人所提的该项辩解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朱小二 PN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