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海北警方各查处两起涉疫案件
西宁城西
目前,西宁市疫情防控工已进入了最关键的阶段,全社会都在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广大医务人员、公安民警、社区工作者们“舍小家,顾大家”,不顾个人安危,冲锋在前,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不懈努力,但是,近期依然有人不顾大局,在如此关键的阶段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甚至殴打防疫工作人员,西宁公安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案例一:
2021年11月9日下午18时,中华三巷防疫工作人员在某单位家属院门口开展防控工作时,违法行为人马某军不配合扫码登记工作,不顾工作人员劝阻,并与工作人员发生撕扯。马某军父亲马某林赶到现场后不仅没有进行劝解,反而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用拳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进行殴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马某军、马某林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2021年11月9日晚20时许,违法行为人张某华因在家中隔离时间过长,于是产生外出的想法,便翻越海湖星城21号楼附近东北角隔离围墙,但在翻越期间被现场执勤民警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张某华行政处罚决定。
西宁警方提示: 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遵守法律法规,西宁公安将依法严厉打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希望做到不扎堆、不聚集、戴口罩,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克时艰,一起加油!
海北祁连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海北州祁连县公安局切实按照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要求,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在全力强化来县返县人员排查管控、县集中隔离点安保看守的同时,始终保持对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零容忍”态度,近日,八宝派出所连续查处2起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保障。
案例一:
11月5日凌晨4时许,县医院医务人员报警称:“有2名居家健康检测人员不履行居家隔离措施,擅自外出到我院就医,请查处。”经查,冶某军与马某梅系夫妻关系,为社区居家健康检测人员,11月5日晚不执行《海北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来州返州人员排查隔离管控的通知》的要求,离开隔离地饮酒,酒后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在未向社区报备的情况下,擅自到县医院就诊。期间,通过民警走访调查取证,查证冶某、马某二人不履行居家隔离措施擅自外出、聚集的违法行为,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受立治安案件查处,待违法行为人隔离期满后,依法将给予公安行政处罚。
案例二:
11月6日凌晨0时许,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八宝镇某足浴店在疫情期间正常营业,请查处。接警后,民警立即依法检查,经查,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该足浴店已被县文体广电局暂停营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擅自营业,并且没有落实要求消费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影响了监管单位正常的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对此,八宝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该足浴店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治安罚款处罚,并联合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对该足浴店依法停业整顿。
祁连警方提示: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广大居民不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不配合流调、隐瞒行程,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等涉疫类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希望社会各界万众一心、共克时艰,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公共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来源:西宁公安、祁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