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丽江四部门联合发布“限塑令”!
要说当今社会,人们最离不开的一种东西,塑料袋绝对名列前茅。
无他,就是便宜又好用。
但随着塑料袋大量被使用,我们的生存环境也逐渐恶化,大量的“白色污染”不断侵占绿色家园。
为此,6月14日,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江市生态环境局、丽江市商务局、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行为告知书》:
一、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1.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 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2 .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3.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4.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
5.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到2022年底,全面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
二、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不可降解塑料袋
1.市区景区景点内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禁用范围扩大至全市建成区。
2.2025年底,市内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一次性塑料餐具
1.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
2.全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 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禁用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行业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