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深入推进巩固拓展民政兜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原标题:毕节:深入推进巩固拓展民政兜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6月17日,毕节市召开巩固拓展民政兜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闻发布会,该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就相关工作进行解读并答记者问。
今年以来,毕节市各级民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毕节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切实增进困难群众民生福祉,织密筑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截至5月底,共保障城镇低保对象11.4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7.84万人、特困人员2.05万人,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93万人次。
据了解,毕节市从4月开始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全市城市、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673.5元/月、5290.8元/年,较2021年分别增长3.62%、15.87%。在民政部门和5.2万名县乡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于4月底全面完成低保核查工作,并按核查认定的低保对象和补助标准兑现发放低保金。提标核查后,城市、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423元/月、273元/月,分别较2021年增长3.93%、9.2%。
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该市特困人员平均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845元提高到875.55元,增幅为3.62%。各地依托镇村干部、驻村干部、网格员等人员力量,进一步落实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制度,加强对特困人员的关心关爱,做到“应养尽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推行小金额“先行救助”。建立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共为7.74万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9.21万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在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我们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按程序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毕节市民政局局长熊灿平说,今年截至5月,该市共将5.4万监测对象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占监测对象的55.4%。同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帮扶机制,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回头看”行动,确保不因“脱保”“漏保”导致返贫致贫,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聚焦困难群众关切,毕节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结合实际拟定了25项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措施。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选取了54个工作基础较好的乡(镇、街道)推行低保审核确权下放试点工作,通过简化审核流程、缩短办理时间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深入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依托“贵州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防漏”功能,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大力提升儿童福利水平,从4月1日起把孤儿集中养育和散居对象养育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1700元/月和1200元/月,今年以来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费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保障资金5281.37万元。
聚焦农村养老事业,毕节大力推进农村敬老院提质改造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进一步落实农村养老服务保障,对农村特困人员开展兜底养老服务。进一步提高老年福利保障,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共有12.95万人享受了高龄补贴。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汪瑞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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