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哈密市公布第一批文化市场典型案例
警示!哈密市公布第一批文化市场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深入整治网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突出问题,哈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公布两起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一、哈密市伊州区某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行政处罚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1年01月25日,哈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哈密市伊州区某网吧进行检查,该网吧正在营业,办理了《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检查中发现某号机上网顾客未带有效身份证件,经查该顾客借用朋友的会员卡上网,其本身为未成年人。经立案调查核实,该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哈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决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典型意义:随着网络信息逐渐深入至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给家庭和其自身带去难以弥补的损失,2021年06月0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主体全方位共同参与,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严厉惩处,切实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
二、哈密市伊州区某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行政处罚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1年04月10日,哈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正在营业的哈密市伊州区某歌舞娱乐场所进行检查。该场所有《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检查中发现该场所涉嫌接纳未成年人。经立案调查核实,该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哈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未成年人由于自身的心智不成熟,控制力、判断力和防范意识欠缺,出入娱乐场所很容易沉溺其中,不仅影响身心健康,还可能发生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或是受到性侵害、接触毒品,成为受害人。2021年06月0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本案中该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要坚决的打击、严厉的惩处,对其他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起到警示作用,督促其合法经营,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让行业在法律的准绳内发展,切实为青少年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来源|哈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编辑|李明珠
责编|王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