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财政深入推进财政改革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初步建立
本网拉萨5月7日讯(记者 彭婧 梁秦)28日上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财政发展成就。
据介绍,自治区财政厅通过健全组织领导、统一规范项目、建立奖惩机制等措施,统筹推进绩效管理、零基预算理念运用和一体化建设深度融合的“2+1”财政管理改革,既能把改革差异协调衔接好,又能把改革的共性要求统筹落实好,能够产生“2+1”远大于“3”的效果。
截至目前,自治区财政已下达2021-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7.07亿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70.57亿元,两年来的投入已经达到“十三五”时期投入的59%;自治区衔接资金56.5亿元,两年来的投入已经达到“十三五”时期投入的57%,为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据了解,财政部门通过落实“三保”预算编制审查机制、加大财力向基层倾斜、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等措施,确保县区财政平稳运行,实现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年自治区对全区39个县的“三保”预算编制开展审查,将39个高寒、偏远、基层财力相对困难的县(区)纳入自治区审查范围,纳入地市审核的县(区)实现74个县(区)全覆盖,还建立了“三保”运行监测、应急处置机制。
2021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达到1248亿元,比“十二五”末增长1.13倍,年均增长13.4%,高于同期自治区财力增幅。2022年自治区年初对下转移支付1131亿元,增长20%,未发生“三保”风险事件。
“财政部门积极发挥直达机制“一竿子插到底”优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精准支持基层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和保工资、保运转等方面,精准滴灌效果明显。”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处长刘武介绍道。
据悉,今年国家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治区财政部门在严格落实国家统一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同时,顶格执行小微企业“五税两费”减免政策,对在西藏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落实好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减免政策等,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同时,自治区财政厅下达了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41.26亿元,确保小微企业和部分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及时快速退付的同时,有效弥补市县落实退税减税政策形成的财力缺口,确保县区财政平稳运行。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还将通过开展减税降费监督检查和政策培训辅导等方式,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最大限度下沉财力,使减税降费的“及时雨”更好地惠及企业。
彭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