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呼和浩特市高中阶段招生政策解答
为深化呼和浩特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市教育局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5月21日,就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问题,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作了解答,便于大家更好地了解呼和浩特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相关情况。
问:中考考试时间与科目是怎么安排的?
答:2024年中考实行“七科五考+初二学业水平考试+体质测试”升学考试制度。其中,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为地理、生物学考试。
全市中考和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时间如下:
6月25日9时—10时,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6月26日9时—11时30分考语文,15时—17时考英语;6月27日9时—11时考数学,15时—16时40分考文科综合;6月28日9时—11时考理科综合,15时—17时30分考少数民族语文。
问:中考总分是怎么设置的?
答:考生总分如下:
(1)总分满分为620分。其中各科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文科综合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40分);理科综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体质测试40分。
(2)参加少数民族语文考试考生总分满分为740分。其中各科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文科综合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40分);理科综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少数民族语文120分;体质测试40分。
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知识综合试卷共70分(地理30分、生物学30分、体育与健康知识10分)。
中考升学总分为680分;参加少数民族语文考试考生升学总分为800分。
问: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答:(1)具有市四区户籍(2024年3月1日前)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和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社会零散考生。
(2)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本人在市区初中学校具有正式学籍(2024年3月1日前转入),并在该校连续实际就读一年以上的初中结业生。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户口簿、市四区居住证、市四区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3)高中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名。
问:市区中学“分招”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答: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执行“分招”政策。2024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六中学、第十四中学、第十八中学、第三十八中学、土默特中学、铁路第一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9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实行“分招”。
问:“分招”资格是如何确定的?
答:2021年入学(2024年参加中考)的初中结业生确认“分招”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2021年市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步电脑派位或随机录取(含统筹安排入学),且在被录取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的学生。
(2)综合素质评价在B级以上。
择校生和社会零散生不具有“分招”资格。“分招”名额分配及名单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另文公布。
问:市区公办或民办普通高中可以从市属五个旗县招生吗?
答:不可以。
问:市区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是否可以录取中考成绩在市区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答:不可以。
问:公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科技类等特长生招生计划是怎么要求的?
答:公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突破当年招生计划的5%。体育、艺术、科技类等特长的应届初中结业生须到所报志愿学校登记,并进行专业测试,各学校须在2024年6月14日前将本校组织测试合格学生名单统一报送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务组,同时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后确认生效。
原则上,艺术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市区“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体育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市区“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科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市区统招录取最低分数线。
对于个别音体美方面专业成绩特别突出,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毕业学校推荐、招生学校测试、录取学校张贴公示,所在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汇总后,报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务组,并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7日后录取。
(1)音乐特长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全市美育节,并获得个人一等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在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中小学艺术展演中,获得团体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体育特长生。在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确认公布的体育运动项目中,初中阶段竞赛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或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获得证书;在各层级最高水平竞赛中,团体取得各项目青少年(学生)全国竞赛前八名、自治区级竞赛前六名、市级竞赛前三名;个人取得青少年(学生)全国各项目竞赛前八名、自治区级竞赛前六名、市级竞赛前三名;市级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前五名。参加青少年(学生)校园足球联赛获得全国前八名、自治区“主席杯”前六名、呼和浩特市“市长杯”前三名、旗县区“区(县)长杯”第一名。
(3)美术特长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全市美育节获得个人一等奖,艺术工作坊展示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在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中小学艺术展演中,获得个人二等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进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学校优秀足球运动员升学给予支持。
问:英才计划招生是怎么要求的?
答:继续在呼市一中、二中、十四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市分校、师大附中开展英才计划招生。5所学校可面向市区招收英才计划学生,每校招生计划不得超过30人。各校根据办学实际,制定招生及培养方案,经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评估认定后批复招生计划。具有学科特长的应届初中结业生须到所报志愿学校登记,并进行专业测试,上述5所学校须在2024年6月14日前将本校组织测试合格学生名单统一报送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务组,同时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后确认生效。
问: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需要遵守哪些纪律?
答:(1)严禁私自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2)严禁录取未在本市参加中考的初中结业生。
(3)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联合招生或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
(5)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6)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7)严禁招收借读生和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
(8)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9)严禁普通高中招收高三复读生,举办补习班。
(10)严禁学校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名义向学生乱收费,未经发改、教育等部门批准,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和超范围收费。
(11)严禁普通高中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12)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及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问:今年关于普通高中学籍和考籍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各普通高中在2024年中考录取时,自录取报到1个月内为学生办理学籍续接手续,做到学籍信息互通、统一管理,禁止发生人籍分离现象,在校学生建立考籍必须以学籍为依据,严禁学校为违规录取的学生办理学籍和考籍。(记者 杨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