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去年累计下达生态环境专项资金34.37亿元
近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年,全年累计下达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34.37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8.37亿元,同比增加2.8亿元,增幅11%;省级专项资金继续保持增长,达到6亿元。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的投入,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2023年,甘肃省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监管机制更加健全,内审监督更加有力,绩效管理扎实推进,信息公开更有质量。健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继续鼓励市县开展黄河干流、黑河、石羊河、渭河、白龙江等流域生态补偿工作,推动全省12市18县(区)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在激励省内相关市州开展补偿的同时,积极协商相邻省份,进一步将补偿主体从省内扩展到省外,与四川签订了第二轮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与宁夏签订了《黄河流域(甘肃-宁夏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积极推进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2022年)碳排放配额核定、发放、清缴和交易等工作。甘肃省还积极探索实践生态环保金融支持路径,加大与生态环境部对接,协调推动3个总投资108.8亿元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建设,累计获得金融机构授信19.58亿元;推动5个总投资97.2亿元的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建设,累计获得金融机构授信60.04亿元。
今年,甘肃省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加大汇报衔接力度,及时掌握国家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扎实推进项目资金落地见效,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甘肃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