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近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甘肃省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整治,全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甘肃省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甘肃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原则,加强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落实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安全利用。同时,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和安全利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土壤污染管控。2023年,甘肃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达到91%以上。
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从“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保安全”着手,统筹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同时,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2023年,甘肃省53个县级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稳定控制在36.8%以内,“双源”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按照“整体性和系统性”的要求,因地制宜实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扩容战略,持续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全力打造村庄整洁优美、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强化监测监控。2023年,新增完成305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任务,治理完成26条农村黑臭水体。经调度,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秸秆综合利用率、废旧农膜回收率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持续提升。(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