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达州多人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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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一些不配合防疫政策的行为,
会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渠县一男子拒绝做核酸检测被处罚
针对当前周边愈加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渠县于5月16日开始进行第二轮全民核酸检测。今日12时许,渠县渠江街道南门社区工作人员在进行入户核酸采样工作时,一男子刻意脱掉衣服,赤身裸体躺在床上拒绝做核酸检测。民警到达现场后,该男子态度恶劣,言语激进,行为粗暴,仍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经多次警告无效后,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经查,该男子至今未做一次核酸检测且未接种新冠疫苗,因拒不执行防疫规定,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安全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渠县公安依法行政处罚。
开江县公布多起涉疫典型案例
近日,开江县公安局全面加强涉疫隐患风险防控,严厉查处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案件,截止今年5月13日开江县公安局共查处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23起,行政处罚32人。
案情简要:
案例一
唐某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5月13日14时,开江县公安局甘棠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在开江县甘棠镇天子街310号茶馆内,有人在未戴口罩的情况下聚集打麻将,拒不执行开江县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民警依法将该茶馆老板唐某章带回派出所内调查。经查:疫情期间,唐某章在甘棠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告知其经营的开江县甘棠镇天子街310号的茶馆内进出应扫场所码、测温和戴口罩的情况下,依然未要求前来茶馆内打牌的人员扫码、亮码和戴口罩,并让其在茶馆内打牌,茶馆经营少时3桌12人、多时6桌24人。目前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二
陶某琴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5月13日15时许,开江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会同县疫情督导组一起对辖区人员聚集场所进行疫情督导检查,发现位于嵩峰寺街28号陶志琴经营的茶馆内,有人员未佩戴口罩,该场所未开展测温、消杀、进出人员登记等防疫措施,未执行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止聚集性感染的通告等命令。
案例三
朱某珍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5月13日15时许,开江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会同县疫情督导组一起对辖区人员聚集场所进行疫情督导检查,发现位于正南街28号朱洪珍经营的茶馆内,有人员未佩戴口罩,该场所未开展测温、消杀、进出人员登记等防疫措施,未执行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止聚集性感染的通告等命令。
案例四
潘某娟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5月13日14时许,开江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会同县疫情督导组一起对辖区人员聚集场所进行疫情督导检查,发现位于正北街7号潘昌娟经营的茶馆内,有人员未佩戴口罩,该场所未开展测温、消杀、进出人员登记等防疫措施,未执行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止聚集性感染的通告等命令。
案例五
陈某艳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5月13日14时许,开江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工作人员按照防疫指挥部发布的公告要求,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位于开江县淙城街道龙池街32号茶馆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开江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