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1+N”...
原标题: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1+N”工作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1+N”工作方案》的通知
毕府发〔2022〕7号
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现将《毕节市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1+N”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毕节市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
“1+N”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稳增长稳就业保民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预期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把稳经济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以赴激发市场活力,坚决稳住经济基本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克服新冠疫情持续影响国内国外经济下行不利因素,全力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稳增长稳就业保基本民生的中心任务,全面落实助企纾困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政策精准直达,千方百计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产业大招商;大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复苏,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工业平稳运行,稳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关键环节,更好发挥工业在稳增长中的主支撑作用;稳定就业基本面、强化民生保障;确保安全生产,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二季度经济合理增长,确保实现全年GDP增长9%的目标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惠企纾困各项政策措施。承接落实好国家、减税、退税、延缓缴费、专项债券、融资担保等一揽子财政金融政策措施,不折不扣推动各项政策举措快落地、早见效,确保政策资金直达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减轻企业负担,尽最大努力助推市场主体恢复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领域、工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政策措施,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大抓项目建设稳住有效投资。明确大抓项目鲜明导向,树牢“项目为王”理念。聚焦“四化”、交通、水利、能源、5G等领域,加快在建项目进度、积极培育增量、精准谋划项目,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力度。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加3.5%以上,工业投资比重达到30%以上,民间投资比重达到47%以上,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复苏。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努力提升和增加消费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千方百计提升消费信心,激发消费能力。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促进消费专项行动,抓住端午、暑期、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筹划组织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持续掀起消费热潮,加快推动商贸流通、住宿餐饮等服务行业恢复发展。积极推动夜间经济的恢复发展,抓住6至9月消费旺季,做大做热夜间经济,各县(自治县、市、区)要通过减免国有产权门面摊位租金(鼓励和支持引导产权为私人所有的门面摊位减免租金)、减免管理费用、适当放宽城市管理限制措施等,打造一批夜间经济示范街区、15分钟生活圈,集聚消费人气,促进消费复苏。2022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左右,培育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市场主体上限入统100家以上,稳岗就业5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加快推动旅游业恢复发展。积极迎合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短途游、周边游、“串门游”等旅游新模式,深入实施培育壮大文化旅游市场主体行动、提振旅游消费行动和“贵州人游毕节”“毕节人游毕节”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旅游促消费活动,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扩大旅游消费规模,加快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潜力,不断提升旅游对消费拉动辐射作用。(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推动房地产市场恢复发展。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加强商品房销售市场监管力度,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用好用足存量公积金,实行购房补贴、支持公积金贴息贷款、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政策支持合理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恢复发展。(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稳住煤电行业促进工业稳定增长。加大煤电企业纾困工作力度,精准施策,加快推动21处煤矿手续办理,推动15处采掘失调煤矿、10处停产煤矿恢复生产,推动10处煤矿建成进入联合试运转,切实提升煤炭产量,安全有序释放煤炭产能,确保2022年完成煤炭产量5200万吨、力争5500万吨。(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金融办、毕节供电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供应稳定。抓好夏粮生产,加大夏粮作物田间管护,确保粮食作物颗粒归仓,力争夏粮产量达60万吨。确保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140万亩、产量240万吨以上。加快现代化粮食仓储能力建设,确保全年新增储备仓容10万吨以上,建成规模化、规范化粮食物流市场两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打造“贵人服务”品牌,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放管服”改革和企业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压实“管行业就要管营商”责任和各县(自治县、市、区)主体责任,坚决整治损害企业合法权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持续为企业减负松绑,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全省一流营商环境,力争全市营商环境在2022年第三方评估成效中实现“保位进位”。(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毕节市中心支行、毕节银保监分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九)深入推进产业大招商。切实发挥产业大招商壮大增量、做优存量的重要作用,压实行业部门“管行业就要抓招商”、各县(自治县、市、区)招商主体和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招商主阵地责任,用好央企招商、民企招商、贵洽会等省级重大活动平台,突出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网络招商等重点方式,引进一批市场主体,确保高质量完成产业大招商年度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四化”及服务业招商牵头部门、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强化金融支持助力市场主体发展。畅通政金企融资服务渠道,组织开展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有效促进银企交流合作,切实提高融资对接成功率、资金到位率。对上规入统企业及小微企业2022年新增符合条件的贷款贴息支持,对上规入统重点培育企业加大融资担保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市场主体经营特点和需求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授信条件,不断提升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难。(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毕节市中心支行、毕节银保监分局)
(十一)全力抓好抓实稳就业保民生。加大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力度,努力保持就业大局稳定,稳住就业基本面,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严格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缓缴社保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措施。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服务工作,全力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8万人以上。全力抓好民生保障,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提标工作,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按时足额将失业保险、低保救助等资金发放到位,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各市直部门据职履责、主动作为,密切跟踪政策落实情况,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对于中央、省惠企纾困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企业,坚决防止资金截留挪用闲置,对于违反财经纪律严肃问责追责。同时各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创造性的深挖政策潜力,短期刺激和长效机制相结合,只要有助于市场主体纾困、稳就业保民生的政策措施,应出尽出早出。各县(自治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政策措施。
(二)强化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工作机制。梳理国家、省、市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形成简单明了政策措施清单;根据企业规模、经营范围、资质资格等制定标准和规范,进行标签标志,按照分类分块制定企业清单。依托省级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归集,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实现政策清单和企业清单进行双向匹配,政策精准对接。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开展领导干部走访企业活动,通过“口袋书”等形式送政策上门入户,确保政策措施落地实施,深入了解企业发展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研究解决。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获取便利度,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各县(自治县、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政策适用范围、办理方式、办理所需材料、责任单位、联系方式,让企业一目了然地看明白该“如何办”“找谁办”,提升政策获取的便利度,确保政策能够直接惠及各类市场主体。
(四)强化督查调度。建立健全调度督促工作机制,建立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工作台账,对标对表按月对各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成效进行调度,调度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形成工作情况通报发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适时组织对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成效等开展专项督导。
附件:1.毕节市“乐购毕节·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2.毕节市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潜力工作方案.docx
3.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方案.docx
4.毕节市深入推进产业大招商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方案.docx
5.毕节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工作方案.docx
6.毕节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方案.docx
7.毕节市培育盘活煤矿企业工作方案.docx
8.毕节市激发市场活力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docx
9.毕节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docx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印发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原创首发
编排:陈 美 责编:邱 迪
校核:余书琴 审发:付汉武
承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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